有關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衛生福利e學園之申請及操作、證書下載,請參閱附件1
課程簡介
當面臨緊急情況時,大多數由我們的家人決定所做的緊急醫療處置與措施,但是我們的家人知道病人的決定嗎?!當我們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醫療決定書(AD)時,當意願人符合五大臨床條件時,如何啟動預立醫療決定、希望甚麼樣的醫療照護。本課程內容,包含: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決定的執行與案例分析、病主法常見問題與反思等。
期望能幫助大家更瞭解預立醫療決定執行經驗與緩和醫療照護的相關知識。
授課講師
臺中榮民總醫院家庭醫學部|李隆軍醫師
學習目標
1.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2.預立醫療決定的執行與案例分析
3.病主法常見問題與反思
積分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步驟:
步驟1:於 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完成[衛生福利e學園]預立醫療決定執行經驗與緩和醫療照護(PMOHW114100623)請點選
步驟2:下載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之114年度通過認證時數證書
(E等公務園路徑:個人專區-學習紀錄/列印證書)。
步驟3:至本中心教育訓練學習平台報名本次課程,並上傳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之114年度通過認證時數證書(pdf. jpg. png.)。
★提醒:請留意通過認證時數證書應具備內容(1)正確的課程序號及主題(2)姓名為「中文姓名」(非個人暱稱或代號)顯示, 否則影響個人資料審核。經本中心審核通過,才能獲得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本中心器捐或安寧時數證明(詳見課程簡章),如不符將予以退件,請自行留意教育訓練平台課程審查情形 ,並於12月12日前完成重新送審。
2.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醫師、護理師/士、社工師),每堂課均為1積分。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完成課程,並至本中心平台提出申請,未觀看滿40分鐘以上者,不認列醫事人員相關積分。相關積分將按季(6月、9月、12月)審查,審查通過之學員請依據下表時間(8/1、11/1、1/12起)至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查詢相關積分。
提出申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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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詢積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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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1-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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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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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1-1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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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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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01-114/12/12 逾期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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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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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寧及器捐繼續教育時數證明,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完成課程並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後至本中心教育學習平台下載證書 (路徑:已通過課程-選擇課程-下載證書)。
4.有任何問題,請洽02-2358-2088 分機 225 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