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步驟:
步驟1:於 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完成[衛生福利e學園]啟動AD流程與評估機制(PMOHW114100747)請點選
步驟2:下載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之114年度通過認證時數證書
(E等公務園路徑:個人專區-學習紀錄/列印證書)。
步驟3:至本中心教育訓練學習平台報名本次課程,並上傳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之114年度通過認證時數證書(pdf. jpg. png.)。
2.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醫師、護理師/士、社工師),每堂課均為1積分。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完成課程,並至本中心平台提出申請,未觀看滿40分鐘以上者,不認列醫事人員相關積分。相關積分將按季(6月、9月、12月)審查,審查通過之學員請依據下表時間(8/1、11/1、1/12起)至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查詢相關積分。
提出申請期間 |
可查詢積分時間 |
114/04/01-114/06/30 |
114/8/1起 |
114/07/01-114/09/30 |
114/11/1起 |
114/10/01-114/12/12 |
115/1/12起 |
3. 安寧繼續教育時數證明,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完成課程並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後至本中心教育學習平台下載證書 (路徑:已通過課程-選擇課程-下載證書)。
4.有任何問題,請洽02-2358-2088 分機 225 彭小姐。